黔残联发〔2016〕47号
省残联关于确定2016年度省级残疾人
创业就业示范点的通知
各市(州)残联,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残联: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4〕22号)要求,省残联继续在全省实施“残疾人百点千户万人创业就业工程”,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按照《贵州省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残联组织评估组对各市、州申报的示范点进行了评估,并对入围示范点在《贵州日报》上进行了公示。经省残联研究,确定“贵州松桃富民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0个单位为2016年度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
希望确定为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的单位,进一步加强示范点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经营水平和经济实力,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为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各级残联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把创业就业与脱贫攻坚更好地结合,把抓点示范与全面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更好地结合,把规范创业就业行动与大胆探索创新更好地结合,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和务实作风,推动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6年度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名单》
2016年9月22日
附件:
2016年度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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