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残联发〔2016〕11号
省残联关于下发2016年残疾人
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任务的通知
各市(州)残联,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残联:
为有效促进全省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1号)、《贵州省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4〕22号)、《省政府残工委关于开展2016年残疾人工作综合考评的通知》(黔残工委发〔2016〕3号)等相关文件及省残联2016年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任务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明确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残疾人创业户、新增残疾人就业和培训任务(具体任务见附件1),全年完成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115个,残疾人创业1020户、新增残疾人就业10600人,培训残疾人13400人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落实中央及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各级残联要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抓好残疾人“百点千户万人”创业就业工程,按照任务不变、措施加强、管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工作,在促进残疾人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上加大力度。
2.工作开展上,要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实名制就业残疾人为重点扶持对象,以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各项政策为抓手,以政策带动就业,以市场撬动就业,以项目扩大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推动残疾人实现更加广泛和稳定的就业。
3.要按照残保金使用管理要求,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创业就业工作的投入。加强工作协调,主动作为,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在政府的主导下共同完成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4.切实加强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将就业、培训人员的信息准确录入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5.各市(州)残联于4月10日前将分解到县(市、区)残联的新增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培训任务数报省残联教就部。各市(州)残联、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残联分别于3月23日、6月23日、9月23日、12月20日前,将本季度完成的《创业就业季度任务完成情况报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名单》、《扶持残疾人家庭创业情况统计汇总表》、《新增残疾人就业花名册》和《残疾人培训花名册》上报省残联教就部。同时,要按照《省残联关于印发贵州省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残联发〔2015〕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于2016年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申报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省残联教就部。联系人:陈彬 电话:0851-86850370 邮箱:17543132@qq.com。
附件:1.2016年度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任务分解表
2.创业就业季度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3.2016年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名单
4.2016年扶持残疾人家庭创业情况统计汇总表
5.2016年新增残疾人就业花名册
6.2016年残疾人培训花名册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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